依附于契丹的“国中之国”
发布日期:2024-10-14 13:00 点击次数:192
东丹(926年-952年)是辽朝灭亡渤海国后在其地设立的一个属国。存在时间926年至982年。
辽太祖天显元年(926年),辽国与渤海国的战争以辽国胜利结束,封皇太子耶律倍(李赞华)于其地,称“人皇王”,因渤海在辽东方,故名为东丹国(东契丹之意)。建都于渤海故都忽汗城,改名为天福城(今中国黑龙江省宁安),年号甘露。东丹国按照渤海制度治理,君主有权任命百官,每年向辽国贡纳细布五万匹、粗布十万匹、马一千匹。有四个宰相,契丹与渤海人各有二个。
不久,辽太祖死,耶律倍前往辽皇都宫(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)奔丧。天显三年(928年)十二月,耶律德光升东丹的东平郡为辽国南京(今辽宁辽阳北),强行自天福城徙东丹人民充实东平郡,天福城遂衰落。天显五年(930年),耶律倍因受德光猜忌,逃奔后唐,东丹国名存实亡,后继者为其长子耶律阮。
天显六年(931年),辽按照渤海国的旧例,在南京设立中台省。会同元年(938年),将南京改名为东京。
天禄元年(947年)耶律阮成为契丹皇帝,复建东丹国,封耶律安端为明王。应历二年(952年)十二月,耶律安端死,东丹国亡,其地直属辽廷。乾亨四年(982年),废除东丹国号,东丹国灭亡。作为东丹国行政机构的中台省一直存在到辽圣宗时期。
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东丹国大约至少在辽景宗时期(969年-982年)或直到982年才结束。
东丹国实际上是契丹为统治渤海辖地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产物,依附于契丹,被称为“国中之国”。
东丹国的设立背景是为了控制渤海故地,保留了渤海政权的行政体制和区域,继续用“汉法”统治该地域。契丹在灭渤海国后,封皇太子耶律倍为东丹国国主,继续使用渤海旧制,但实际由契丹控制。在其灭亡后的700年左右,清朝兴起在东丹旧址上。